南方日報訊(記者/劉熠 通訊員/粵工商)記者今天從省工商局瞭解到,廣東省工商局日前轉發了國家工商總局《關於暫停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的通知》,明確全省個體工商戶驗照從2014年1月1日起暫停實行。
  據瞭解,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於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由登記機關依法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去年開始,廣東省大力推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深圳、珠海和佛山市順德區等試點地區相繼將年檢驗照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商事主體無需進行年檢驗照,而是向商事登記機關提交包括登記事項、備案事項、註冊資本實繳情況在內的年度報告,以此強化市場主體責任,促進形成誠信、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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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廣東省個體工商戶驗照明年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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