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記者 劉洋)記者今日從石景山法院獲悉,北京市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財務人員王連鳳貪污公款300餘萬被判14年有期徒刑。據介紹,王連鳳為負擔美容美體會所高消費和購買豪車,將手伸向了單位的財務。
  據介紹,2012年11月,北京市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工作人員發現,該單位在例行審計中,發現現金支票被取現但去向不明,認為該單位財務人員有很大嫌疑遂向石景山反貪部門舉報。
  石景山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發現,該單位所有未入賬支票筆跡都屬於王連鳳。搜查時,在王連鳳家中電腦主機箱下發現一張落滿灰塵的支票根。面對證據王連鳳如實交代了罪行:自己花掉了現金支票取出的錢,未入賬或交給領導。
  她說,自己貪慕虛榮,因為離異感情空虛,產生一種盲目攀比的虛榮心理,沒有錢,又要追求高消費,利令智昏,最終將手伸向公款。從2006年開始,王連鳳利用每年寒暑假值班或出納不在需要臨時頂班的機會,分多次貪污公款。剛開始貪污數額較小,約5萬元左右,發現自己的貪污行為未被單位發覺時,膽子逐漸大起來。至案發前,王連鳳每次貪污公款的數額高達30萬元。這些錢她用來買奧迪車和在美容美體會所消費。
  檢方認為王連鳳貪污數額如此巨大,皆因其有機會會計、出納“一肩挑”,致使其行為無人監管。會計、出納兩個崗位本應相互制約,絕不應出現兩個崗位由一人擔任的情況。但本案中每當假期值班或出納有事時,都會將出納的工作交由犯罪嫌疑人王連鳳一人承擔,致使王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貪污巨額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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