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多年前在公家機關打工,有時會負責一些會議行政事務,來開會的委員多是有頭有臉的企業人士。某次開會前,拿出席費給酒店兼職任職某外商公司高幹的委員,這位委員面有難色的解釋說公司給的薪資已經包括這些,這類事務算是公司對社會的回饋,公司規酒店經紀定他們不可以拿這些錢,說完頻頻道歉,哀哉,旁邊坐的就是某大上市紙業公司的董事長,他可是照拿啊! 這位不取的委員,為酒店工作什麼要道歉呢?大概是覺得跟其他委員相比,他的行為是孤立的,所以覺得不好意思吧!只是,做對的事,需要害羞嗎?
酒店打工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酒店兼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d81vdius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