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鴻鵬實習生高勝楠
  本報訊假如被電子警察誤拍,咋申請覆核、覆議?昨日,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法制科科長張曉威。
  據張曉威介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正常覆議程序分為覆核和覆議。
  覆核程序是指,只有違法記錄,沒開處罰決定書,違法行為人可通過調取照片對比,發現違法信息有明顯錯誤,提出申請覆核的理由。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覆核?主要包括套牌、道路施工、雨雪天氣、交通信號不一致,前方有事故發生、緊急送病人等。“在這些情況下造成交通違法,違法行為人可通過調取違法地的照片對比車型,或持醫院開具的證明、120出診證明或查詢110報警記錄作為證據,到車管所或交警各大隊進行覆核,上傳經過審批消除違法記錄。”張曉威表示,電子眼抓拍覆核要到車管所,360抓拍與違法停車覆核要到各大隊,覆核的過程沒有具體期限,視交通違法的複雜程度而定。
  第二種是覆議程序,就是違法行為人已被開具處罰決定書,對已有的違法情況已認可後又反悔的,這種情況仍可以進行覆議。“這種覆議的情況並不常見,但駕駛人仍可以按正常程序,到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法制科提出覆議申請。”張曉威稱。
  還有不少市民提出,鄭州市那麼多電子眼,具體的位置都在哪兒?電子眼正式“上崗”前,是否向市民公佈?“按規定,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佈。”交巡警支隊科研所周洪亮稱,最近幾年鄭州市每一次新增加的電子眼都會通過媒體和網站公佈,市民可登錄鄭州市交巡警支隊公眾服務網http://www2.zzjtgl.com/查詢。  (原標題:鄭州電子眼在哪兒“睜”著,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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